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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2021届研究生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珠海校区、二级院系、硕士生导师及2021届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使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届研究生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望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后,即可向各院系/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2.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第一批次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次答辩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1. 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学科自主邀请并组织专家(不少于三人)进行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导师不能担任所指导学生的预答辩专家。各学科做好预答辩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并存档。

2.学位论文正式答辩:(1)研究生通过预答辩后,即可向院系或联合培养单位申请正式答辩。(2)以线下答辩为主,如因疫情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进行答辩(如需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答辩的,请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答辩专家以线上方式参与答辩)。(3)答辩委员会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答辩委员会成员共六人,其中设答辩委员5名(含答辩主席),答辩秘书1名。②答辩委员会委员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所有委员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研究领域与研究生论文研究内容具有学术相关性。③基础学科答辩时须邀请一名临床学科专家,临床学科答辩时须邀请一名基础学科或统计学领域的专家。4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研究生导师。5校内导师与校外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专家。(4)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需提交的材料:1预答辩记录(附件1,答辩手册内);2答辩申请表(附件1,答辩手册内);3胶装学位论文1本;4《科研原始记录本》;5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书。(5)答辩前须提前三天在学校各公告栏至少张贴2张含有论文题目、硕士研究生导师姓名、硕士研究生姓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答辩通知海报,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或在院系网站发布答辩公告)。(6)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附件2)及相关要求组织答辩,采取即问即答方式,同时应保证每位研究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

三、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和要求

1.各学科于正式答辩前1周,将答辩时间、地点报院系或联合培养单位审核后发研究生院培养科(详见附件3)。

2.各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下属各学科的答辩督导工作,督导场次不低于总答辩场次的30%;学校随机抽查答辩场次,抽查场次比例不低于15%。

3.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珠海校区和联合培养单位的答辩督导工作,具体督导安排另行通知。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院系抽查: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院系及联合培养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下设各学科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100% 评审。院系答辩后论文评审时间自行确定,但须在学校抽审前完成。

2.学校抽查:学校组织专家对答辩后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评阅结果返回各学位分委员会。第一批次抽查拟定于2021年6月5日前完成。

3.抽查内容及结果处理:重点抽查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完善情况。所有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逐项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对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存在争议的,需充分说明未修改的理由。相关修改情况和理由用清单方式详细列出(详见附件4)。对于不能按时提交修改后学位论文者,不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

四、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材料

1. 研究生答辩后提交材料:(1)培养手册;(2)研究生答辩手册(一)1本,需装订成册;(3)研究生答辩手册(二)1本,需装订成册;(4)纸质版论文1本;(5)电子版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独创申明、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一页必须扫描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注:答辩手册均需胶装,不得使用订书钉固定)

2. 研究生提交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将以上材料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及联系电话。

3. 各院系或联合培养单位提交材料:(1)纸质版:研究生答辩手册、培养手册、胶装学位论文;(2)院系或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答辩总结电子版(包括院系或单位答辩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3)研究生答辩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5);(4)研究生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5)研究生答辩现场照片电子版。

五、有如下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申请答辩

1. 未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规定学分;

2. 教学(科研)实践、临床实践不合格,未获得相应学分;

3. 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查不过关;

4. 盲审未通过;

5. 未按要求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所规定内容;

6. 未缴清学费。

备注:相关学位论文答辩手册及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申旭波,穆懿,孙 平。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联系邮箱:459210965@qq.co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4月13日

  • 附件【答辩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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