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精神,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推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盲审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培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范围
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组织方式
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
三、盲审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2021年12月30日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将拟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答辩的研究生电子版名单(附件1)发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2.2022年3月1日前,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申请2022年春季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培养科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及说明附件2)。
3. 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收到“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汇总盲审论文原文PDF、盲审论文汇总表(附件3)和导师审查评阅表(附件4)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培养科送审。
4.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材料提交格式要求(附件5),盲审论文统一用研究生院制作的封面替换原封面(见附件6)。
四、送审专家数及盲审结果的处理意见
1.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2.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3. 盲审结果的处理意见
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19〕23 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申请2022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顺利推进,请珠海校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各学科和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提前做好盲审工作安排。
2.学位论文送审前需经导师认真修改且签署导师审查评语表,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工作。
3.不能参加2022年春季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填写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7)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4.未参加学位论文盲审者,不准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培养科邮箱:459210965@qq.com。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