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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院系、各部门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2年5、6号),在确保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背景下,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使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后,即可向各培养单位/院系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2.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工作具体要求

1. 各培养单位/院系可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

2. 具体答辩工作要求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22〕9号)(附件1)。

3. 研究生在答辩前须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表(附件答辩手册内);

三、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和要求

1.各学科于正式答辩前1周,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2)交院系审核备案;答辩时间、地点由院系审核后发研究生院培养科(附件3)。

2.各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下属各学科的答辩督导工作,督导比例不低于总答辩场次的30%;学校随机安排答辩督导,督导比例比例不低于总答辩场次的15%。

3.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的答辩督导工作。视疫情情况,异地答辩督导工作采取现场督导和在线督导结合方式开展,具体督导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院系抽查: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院系及联合培养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下设各学科答辩后的学位论文进行100% 评审,抽审结果于2022年6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附件4)。

2.学校抽查:学校组织专家在2022年6月8日-9日,对答辩后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抽查评阅结果返回各学位分委员会(具体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3.抽查内容及结果处理: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逐项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对盲审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存在争议的,需充分说明未修改的理由。相关修改情况和理由用清单方式详细列出(详见附件5)。

、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材料

1. 研究生答辩后提交材料:(1)培养手册;(2)研究生答辩手册(一)1本,需装订成册;(3)研究生答辩手册(二)1本,需装订成册;(4)纸质版论文1本;(5)电子版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独创申明、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一页必须扫描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用档案袋将以上材料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及联系电话。(注:答辩手册均需胶装,不得使用订书钉固定)

2.各培养单位/院系提交材料:(1)纸质版:研究生答辩手册、培养手册、胶装学位论文(已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材料);(2)研究生答辩总结电子版(包括院系或单位答辩督导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3)研究生答辩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6);(4)研究生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5)研究生答辩现场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申旭波,穆懿,孙 平。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联系邮箱:459210965@qq.co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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