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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为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教育改革对创新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计划类别

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并在培养单位/院系官网公示推荐项目名单;未通过培养单位/院系审核的课题不能参加校级评审。

(二)申报材料提交

1. 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材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2-2)及支撑材料,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A4装订或A3骑缝装。

2.材料报送请以院系为单位(不接收研究生或老师单独提交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 本着“择优评审、重点举荐”的原则,此次评出的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2. 各培养单位/院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

3. 立项的课题发表论文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支撑材料。

联系人:穆 懿 叶青青 陈雪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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