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
为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激发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文化,促进研究生教育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培育优秀教学改革成果,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贵州省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20]1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暨省级课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主要申报领域
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一流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
(二)申报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在岗人员,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计划旨在加强研究培养机制创新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方面的立项课题工作。研究项目应以提高研究培养质量为目的,主要面向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条件保障研究、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和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等领域,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2.坚持协同育人,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改革研究,促进高水平的改革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3.已列入国家、省、厅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已立项贵州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项目面向全校申报,各院系至少申报2项。
5.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
1.各院系负责组织申报人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请书。
2.各院系审核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本年度拟设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6项,重点项目4项。
二、省级课题推荐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贵州省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20]1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20年度立项校级课题中按照限额申报要求,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三、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办法
1.对获立项资助的项目,将按照资助总经费分年度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或“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统一将《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6932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申旭波 孙 平 简 卡
联系电话:28643581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