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黔学位[2013]491号)精神,为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想和提高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及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主要申报领域
围绕我省大数据、大生态、大扶贫三大战略行动,12个农业特色产业以及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绿色生物制药、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新材料、装备制造、重大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和特色食品等区域性特色产业等领域。
(二)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一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2019级),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围绕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或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应具有原创性。
3、项目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本科生参加,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
4、申报者所在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校级立项项目经费由导师资助。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
5、在学期间,在学术诚信道德方面有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6、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经参与的导师研究项目重复,已经受到其他组织机构、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7、不得把研究生科研基金立项课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8、该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限额申报
1、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申报,各院系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本年度拟设立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30项。
(五)申报程序及评审
1、申报人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申请书》交所在院系,各院系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院系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2、研究生院对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会议评审。
3、研究生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人答辩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4、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并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二、省级课题推荐工作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贵州省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20]1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20年度立项校级课题中按照限额申报要求,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三、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办法
1、对获省级立项资助的项目,将按照资助总经费分年度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或“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说明
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新蒲校区行政楼4楼408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69327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申旭波,孙 平,简 卡
联系方式:28643581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