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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的通知》(遵医校办发〔2021〕5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现将我校研究生德育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级、202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

研究生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表》(附件1),并根据各培养单位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组织考核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相关科室/教研室负责人、从事研究生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要求,结合研究生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日常行为规范、学术活动、文体活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方面情况,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3.公示与上报

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研究生德育考核鉴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式无异议后将《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研究生院。

三 、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于94前将公示无异议的《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研究生工作部(院)思想政治教育科(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须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zyyanjiusheng@163.com。

3.各培养单位根据要求自行安排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德育考核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优秀先进评比挂钩,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及优秀先进的评比,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

2.《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表》将作为重要材料装入研究生人事档案,请各培养单位妥善保存。

3.咨询电话:0851-28643579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部)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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