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3〕72号)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3〕27 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含博士)。
二、名额分配
各年级、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为防止有单位名额未用完或后续评审过程中有被取消的情况发生,各培养单位(差额推荐的单位除外)须按年级/学位类别推荐1名备选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德育考核合格。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自觉履行研究生的义务,按时注册,按时缴纳学费。
7.参评当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重考记录。缓考研究生参评,计算课程学习成绩时,其缓考科目须计入课程门数。
(二)具体条件
1.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侧重其在课程学习成绩,开题、中期,实验情况,科研能力、学术交流,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表现。
2.专业型学位研究生:侧重其实践情况、专业技能、学术交流,轮转考核、实习鉴定等方面的表现。
3.各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考核内容:
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单科成绩/课程门数]
一年级:结合研究生的德育表现和考试成绩综合来定。其中,考试成绩分为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和入校后公共课学习成绩。(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占40%,公共课学习成绩占60%;推免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按照其所在一级学科录取人数排名前15%考生的平均成绩计。)
二年级: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德育占 30% (含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养等) +智育占 70%(其中除公共课外的课程学习成绩占 35%;培养环节、科研及专业实践情况占 65%)。
三年级: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德育占 30% (含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养等) +智育占 70%(含培养环节、科研及专业实践情况)。
德育表现计分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执行;智育表现如培养环节、科研及专业实践情况等各类别计分标准参照《遵义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积分制实施办法》执行,其中(一)符合计分条件的获批课题,参评时若未结题可折半计分;(二)所有培养环节一次性通过方可计分;(三)申请并获得奖学金已提交的所有计分材料均不得在后续的同类奖项申报中重复使用。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3〕27 号)文件要求,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
(二)推荐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须差额参评的各培养单位请务必做好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核,并确保各项量化计分准确无误,定额分配的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文件的宣传解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涉及面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学校奖助学金文件的解读及政策的宣传,做好激励引导。
(二)严格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评选推荐。
(三)合理引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综合考虑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多方表现,兼顾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使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等表现较好的研究生获得奖学金。
六、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合理安排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
1.纸质版材料:申请审批表双面彩色打印;汇总表、本单位评审报告及公示材料(签字、加盖公章)。
2.电子材料: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yyanjiusheng@163.com,邮件请以“培养单位名称+2023年学业奖学金”命名。
3.各联合培养单位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填写申请审批表时,签章按学科归属的院系签署。
4.定额分配人员的支撑证明材料由各培养单位自行保存备查。差额参评人员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并确保各项量化计分准确无误,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管理单位负责老师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字、盖章)、申请审批表及个人申请材料请用一人一袋的方式由培养单位统一邮寄到学校。
5.各联合培养单位中药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除贵阳市口腔医院、珠海校区外)纳入学科所在院系参评,参评人员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联合培养单位审核,并确保各项量化计分准确无误,严格按照学科归属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所在联合培养单位统一邮寄到学科归属的院系。
6.严格遵守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不按要求申报者不予受理,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7.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851—28643579。
附件:
1.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二填写)
5.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三填写)
6.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博二填写)
7.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博三填写)
8.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研一、博一)
9.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研二、博二)
10.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研三)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