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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德育标兵”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德育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省级系列

(一)荣誉称号、名额

按照贵州省相关评审要求,2022-2023学年我校研究生“三好学生”8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先进班集体”1个。

(二)参评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拟参评省级系列荣誉学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以上奖励”指的是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不包括其它)。省级“先进班集体”须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

(三)推荐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行差额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各培养单位参照在读学生人数进行推荐(200以下推荐1人参评,200-400以内定额推荐1人,400以上定额推荐2人);“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会及社团干部层面推荐)从符合要求的同学中推荐,学校奖贷委员会将从推荐人员中择优评出:2021级1名,2022级1名,研究生会1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校级系列

(一)荣誉称号、名额分配及参评范围

三好研究生: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选比例为10%,名额分配见附件1。

优秀研究生干部:2022-2023学年任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干部、各培养单位干部和研究生社团干部,须担任干部职务满一学年并考核合格者。名额分配见附件1。

德育标兵: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选比例为1%,名额分配见附件1。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参加2022年“科研+服务”社会实践项目的人员,不超过参加实践活动总人数的10%,同组队员不可均参评。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参加2022年“科研+服务”项目并结项的实践团队均可申报。

先进班集体:2021级、2022级各班级,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班级可积极申报。

为了扩大奖励范围,原则上研究生个体荣誉不能兼得(校级优秀团员、优团干评选请参照校团委通知)。

(二)评选基本条件

1.个人荣誉

(1)基本条件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规定,德育考核合格。

(2)具体条件

a.三好研究生:积极参加文体艺术、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各3次(含3次)以上;课程成绩平均分在本研究生培养单位排名前30%;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独力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相关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专业型研究生应能熟练掌握与专业相关的临床实践等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优秀。

b.优秀研究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以上,能胜任所承担的职务,考核合格;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能结合研究生实际思考工作方式方法且成效显著;任职期间在工作上有1项或以上突出表现;学习努力,成绩优良,作风正派,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参评学年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文体艺术、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在广大研究生中具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

c.德育标兵:厚植爱国情,做研究生思想的引领者: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思想引领效果明显;勇立强国志,做服务社会的奉献者:致力于所学为国所用的探索,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的成绩;牢守报国行,做以德立身的实践者:热心投入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其相关事迹获得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以上官方媒体宣传和报道。

2.集体荣誉

a.班委会组织健全,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b.班风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年度无受纪律处分者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c.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班级成绩优良,无考试作弊,重修、补考、缓考(学校公派缓考除外)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不超过10%;

d.班级荣获校级(含)以上各类竞赛活动、荣誉(不同奖项)人数达到班级人数50%及以上。

、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9月13日前,请各培养单位将拟推荐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部)思政科410, 附件3、4及学生申请表等电子版发送至zyyanjiusheng@163.com

2.学校奖贷委员会评审:9月19日前学校进行校级评选结果公示。

3.校长办公会审批。省级荣誉奖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其他

1.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研究生个人申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申报者、各培养单位的老师务必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及材料填报说明,严格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不规范者取消参评资格。

3.省级荣誉申报表将在学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集中组织填报。

在评选过程中若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研究生院思政科:0851-28643579。

附件:1.(读在前面)遵义医科大学评优评奖材料填报说明

      2.遵义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3.遵义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个人荣誉)推荐名单汇总表

      4.遵义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集体荣誉)推荐名单汇总表

      5.遵义医科大学三好研究生申请表

      6.遵义医科大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7.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德育标兵”申报表

      8.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

      9.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10.遵义医科大学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11.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研二填写)

      12.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先量化评分表(研三填写)

     (附件5-12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思想政治教育科文件)

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5日

上一条:遵义医科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推荐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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