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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省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省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名额

按照贵州省相关评审要求,2024-2025学年我校研究生“三好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4名,“先进班集体”2个。

二、参评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拟参评省级系列荣誉学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以上奖励”指的是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不包括其它)。省级“先进班集体”须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

三、推荐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行差额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会及社团干部层面推荐)从符合要求的同学中推荐,学校奖贷委员会将从推荐人员中择优评出。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9月16日前,请各培养单位将拟推荐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410, 附件2及学生量化评分表等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yyanjiusheng@163.com

2.学校奖贷委员会评审:9月30日前学校进行省级评选结果公示。

3.校长办公会审批。省级荣誉奖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研究生个人申报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申报者、各培养单位的老师务必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及材料填报说明,严格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不规范者取消参评资格。

3.省级荣誉申报表将在学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集中组织填报。

在评选过程中若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0851-28643579。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省级评优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遵义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省级评优评先推荐名单汇总表

            3.黔教学发2018169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

 

遵义医科大学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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