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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73号)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70号)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一)开题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2022级博士研究生、其他延期开题或需重新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开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采用线下、公开答辩形式组织开题工作,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在开题答辩前1周,将开题报告交由评议专家小组审阅。

2.开题报告的内容、组织程序、评议结果及处理意见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附件1)

3.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开题通过2周内,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议专家的修改意见完善开题报告,并把纸质版开题报告(含开题结果及专家意见)粘贴到培养手册对应开题报告处存档备查。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其他延期中期考核或需重新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中期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课程学分修习及其它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采用线下、公开答辩方式开展

3.中期考核具体内容、组织程序、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

4.中期考核结束后2周内,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议专家意见完善中期考核报告,并把纸质版材料黏贴到培养手册对应中期考核处存档备查。

三、督导工作安排

1.组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前1周,将《开题时间安排表》《中期时间安排表》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附件3-4),以便安排督导。

2.各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督导专家负责下属各学位点的开题和中期考核督导工作,督导比例不低于30%。学校将随机抽查各学位点的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3.珠海校区负责珠海片区(含珠海、深圳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4.联合培养单位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研究生管理部门材料提交要求

1.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

2.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通讯稿挂单位、院系官网的链接。

3.开题及中期考核现场照片。

4.开题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6),以上附件另行发送。

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材料(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开题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需提交单位/院系盖章扫描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为加强培养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开展研究生开题、中期工作前,须至少提前一周向培养科提交《开题时间安排表》《中期时间安排表》,以便学校开展开题和中期考核督导工作。

联系人:穆懿 叶青青 陈雪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电子邮箱:2497476260@qq.co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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