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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珠海校区、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改变“重申报争取、轻建设管理”现象,总结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有效探索科教结合、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创新各类计划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引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对建设周期已满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17年-202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计划(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

2.《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验收表》(附件2)、结题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胶装)。

三、验收方式

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请延期

1.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申请,获得批准后可继续完成项目工作,并作为延期项目处理,项目延期最长期限为1年。

2.延期申请须项目负责人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并由项目申报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月16日前将书面报告扫描版发送至培养科邮箱459210965@qq.com。逾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为未按期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将不得申请以后年度课题。

五、其他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通过的,视情况给予撤销处理,并收回已拨资助经费。

联系人:穆 懿 叶青青 陈雪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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