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配合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后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评审范围:所有申请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在抽查范围内,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评审名单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单独发到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被评审的研究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盲审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
2. 《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里的答辩记录(其中包括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复印件1份。
3. 研究生根据盲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逐项修改的说明(答辩后修改论文情况说明表见附件1)1份。(前面1、2、3项简装订成一册)。
4. 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纸制版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单独装订)及电子版论文,电子论文以研究生管理部门为单位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280693274@qq.com。(注:纸质版论文及电子版论文需抹去学生姓名及导师姓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各研究生管理部门于2020年6月28日前把需要提交评审的材料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楼408),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80693274@qq.com。
2.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和修改报告进行评审。研究生将此次答辩后评审结果提交至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于评审“不合格”等级的学位论文,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