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改变“重申报争取、轻建设管理”现象,总结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绩,有效探索科教结合、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创新各类计划项目在我校研究生培养引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对建设周期已满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2024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既往延期结题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胶装顺序:《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审批书》、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详见模板附件2)。
2.校级立项课题结题验收材料一式3份,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验收材料一式5份;请院系收齐结题验收材料形审后,于2026年4月14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验收方式
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请延期
1.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申请,获得批准后可继续完成项目工作,并作为延期项目处理,项目延期最长期限为1年。
2.延期申请须项目负责人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并由项目申报院系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26年4月8日前将书面报告扫描版发送至培养科邮箱。逾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为未按期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将不得申请以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五、其他
1.省学位办将对此次项目结题评审结果进行抽检,抽检项目不合格者视为项目不通过结题评审,并给予一年时间整改,两次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自动撤项。
2.省学位办将及时公布项目结题评审和抽检结果,同时将结题评审结果作为下年度学校推荐立项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院系务必认真做好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我校对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通过的,视情况给予撤销处理,并收回已拨资助经费。
联系人:穆 懿 叶青青 张 凯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培养科邮箱740254611@qq.co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