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研究生院(部)

培养管理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发掘创新潜能,提高科学研究、实践能力和创新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申报领域及课题类别

1.主要申报领域:疾病防治研究、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公共卫生问题与健康促进研究、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新型药物研发及关键技术研究、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及思想政治教育与医学人文教育研究等。

2.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类别分A和B两类。A类可为自选课题或导师课题延伸,立项但不资助经费,B类为导师课题延伸,立项并资助经费。

二、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的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2020级)。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围绕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或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应具有一定原创性;

3.项目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本科生参加,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

4.申报者所在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

5.在学期间,在思想品德和学术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6.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经参与的导师研究项目重复,已经受到其他组织机构、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7.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要求

研究生导师在研经费小于50万元的研究生可以申报A类或B类项目;研究生导师在研经费大于50万元的研究生只能申报A类项目,由导师资助完成。

四、限额申报

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申报。A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25项,B类项目拟立项不超过50项。各院系申报名额按照学生人数、兼顾学科分布的原则进行分配,各联合培养单位每个单位不超过2项,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经费支持

B类项目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经费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与质量提升项目”中支出,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才具备推荐参加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评审,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学校不重复资助经费。

六、申报程序及评审

1.申报人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院系/培养单位,各院系/培养单位组织学术分委员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2.研究生院对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函评/会议评审;

3.研究生院聘请校学术委员会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函评/会议评审,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并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七、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办法

1.立项资助的项目,将按照资助总经费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学校现行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中,项目组中参与的本科生可适当发放一定劳务费;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八、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说明

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和《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新蒲校区行政楼4楼408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69327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申旭波,穆懿,孙平

联系方式:28603581

附件:1.2021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3.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遵义医科大学

2021年8月16日

上一条: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基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顺利召开2021年贵州省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