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院系,研究生导师:
请各院系(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组织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做好培养计划及选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课程目录及预开课课表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课时间与方法
1.选课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9日;
2.选课方法:
(1)研究生新生在选课前,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并完成培养手册中第二部分“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填写。
(2)研究生选课应在个人培养计划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可在经导师审批的课程培养计划范围内,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和个人兴趣进行选课。
三、选课对象
2023级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及2022级、2021级需重修或补修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另行通知。
四、选课工作安排
1.各院系/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选课情况公示结束后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见附件3)。
2.研究生院汇总各院系选课情况,结合教学实际,于2023年10月15日前公示选修情况及补选、退选课程工作安排。
3.2023年10月16日-20日,研究生院根据最终选课及补选课程情况汇总后统一排课,各教研室根据课程进度和课程表,安排具体教学任务。
4.课程补选、退选工作公示期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研究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完成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已选课程未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
5.教学任务书填报
各教研室填写《教学实施计划》(附件4)和《遵义医科大学新开研究生课程论证报告》(附件5,新开课程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于10月31日前报各院系/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
联系人:穆懿、叶青青、陈雪梅;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预开课课程目录
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预开课课程表
3.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记录登记表(模板)
4.教学实施计划
5.遵义医科大学新开研究生课程论证报告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