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院系:
根据贵州省学位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开展贵州省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20]1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原则
1.我校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的非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均可以参加评选。
2.评选坚持“科学公正,严格筛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 原则。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取得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突出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者以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为遵义医学院或遵义医科大学;或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获奖等级额定人员);或授权发明专利,要求申请者署名为前3名; 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要求申请者署名为前3名;或其他突出成果。
2.学位论文经 2 位专家评阅(不含复审评阅),综合评价意见均在“良好”以上。
3.申报参评论文应符合盲审处理要求和学术行为规范并经校研究生院专门审查,教师有重大师德失范或学位论文涉及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4.近五年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问题论文”的取消参评资格,认定为“优秀论文”的直接认定为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
5.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6.对已批准的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的,省学位办将撤销对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责令学位授予单位撤销所授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同时,责令学位授予单位暂停该导师招生资格,情节较重的,取消导师资格,并可给予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三、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评选工作组织及程序
(一)工作组织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具体负责。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选推荐。论文答辩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硕士研究生填写《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附佐证材料,提交到院系,院系组织专家评审。各学院根据参评论文申报范围、评选的原则和标准择优推荐。各院系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
2.学校评选。研究生院根据贵州省学位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公开评审,最终确定我校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3.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对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最终推荐名单到贵州省教育厅。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4.若各学科专业当年没有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学位论文,名额可以空缺。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
(1)以学号命名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盲审格式);
(2)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学术论文及其收录检索、审(认)定新品种、科研成果奖的“封面、目录、成果首尾页等证明材料”;
(3)《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二级学院提交材料
(1)以学号命名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盲审格式);
(2)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学术期刊论文及其收录检索、审(认)定新品种、科研成果奖的“封面、目录、成果首尾页等证明材料”;
(3)《贵州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贵州省优秀硕士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9月3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80693274@qq.com,(命名为“XX 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申旭波 孙 平 简 卡
联系电话:28643581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