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二级院系: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关于2020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秋季答辩后学位论文抽审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辩后学位论文抽审工作要求
(一)抽查时间:2020年12月3日。
(二)抽查范围:所有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在抽查范围内。
(三)研究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盲审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研究生2位专家评阅意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3位专家评阅意见)。
2.《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里的答辩记录(其中包括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复印件1份。
3.研究生根据盲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逐项修改的说明(答辩后修改论文情况说明表见附件1)1份。(前面1、2、3项简装订成一册)。
4.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的纸制版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单独胶装)。
5. 以上材料电子扫描版及学位论文电子版,院系收齐后以院系为单位,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459210965@qq.com。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各研究生管理部门于2020年12月2日前把需要提交抽审的材料和院系督导抽审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答辩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对于抽审“不合格”等级的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在半年或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并将结果上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联系人:申旭波,穆 懿,孙平。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材料收发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楼408室)。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