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院系: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要求,请结合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时间安排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进程安排,专业课程(含专业课、专业英语)的学习与考核由学科和导师负责。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应在第五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
二、课程考核
考核应充分反映导师所在研究方向的研究情况,具备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可采用文献综述、学术报告、理论考试等方式考核,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专业课程考核成绩≥70分合格,考核成绩≥70分获得相应学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课程承担科室/教研室填写《教学实施计划》(附件1),一式3份(电子版+纸质版)报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统一汇总后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2.各学科、各专业领域在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工作前一周,将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附件2,电子版)。
3.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在中期考核前1周将各年级考核成绩登报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科汇总存档。
联系人:穆懿 叶青青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附件:
1.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实施计划
2.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
3.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成绩登报表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