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院系,全体博士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教学任务工作,根据《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及教学进程安排,博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安排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
开课课程包括:临床技能(诊疗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及各专业领域专业课(含专业英语)。
二、课程考核
专业核心课程考核应充分反映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和专业核心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可采用文献综述、学术报告、理论考试等方式考核,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专业核心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材料提交事项
1.课程承担科室/教研室拟定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提交培养单位/各院系存档备查。
2.课程承担科室/教研室填写《教学实施计划》(附件2),一式3份(电子版+纸质版)报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各院系统一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将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课程教学督导,如有调课请填写《遵义医科大学调课申请表》(见附件3)。
3.各学科、各专业领域在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工作前一周,将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备案(附件4,电子版)。
4.各培养单位/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在中期考核前一周将专业核心课程考核成绩登报表(附件5,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存档。
联 系 人: 穆 懿 叶青青 陈雪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教学实施计划书
3.遵义医科大学调课申请表
4.研究生专业课程考核安排表
5.遵义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登报表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