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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珠海校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课题组成员须是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岗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对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 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及以上课题的申请。

3. 各单位自行编制预算,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确保课题质量,每个课题组成员5-7人为宜(含课题负责人)。

4. 申报课程思政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课题组成员至少应包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或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等加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能申报:

1. 已主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

2. 近1学期内的教学事故当事人。

3.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抽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人员。

4. 正在办理调离手续的人员。

5. 课题研究期限内将退休的人员。

(三)经费预算

参阅《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二、选题范围

1.围绕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思考和选题,推进学校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及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校企平台共建,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条件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问题。

2. 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鼓励申报者结合专业特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课程育人目标之中,并落实到教学计划等。

三、申报名额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择优推荐2项(附件1)。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课题;未通过单位审核的课题将不能参加校级项目评审。

(二)申报材料提交:

1.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支撑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A3纸或A4纸装订),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电子版: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459210965@qq.com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 日。

4.材料报送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四楼研究生院培养科408室。

5. 校级评审方式:采用材料会评或函评等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本着“择优评审、重点举荐”的原则,此次评出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将推荐申报到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2. 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

3. 课题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2年后,将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建设周期满3年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课题验收。

4. 立项的课题发表论文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联系人:申旭波,穆懿,孙平。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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