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能独立从事临床专科诊疗和临床应用研究相关工作、服务地方医疗卫生需求的高层次创新性应用型医学人才。
二、招生专业
详见《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目录》。
链接: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目录-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zmu.edu.cn)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已获得西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取得西医临床医学各专业医学硕士学位,并在相应学科(或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及以上(计算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前)。
(四)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或《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其目前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及申请专业相一致。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且职称专业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其目前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及申请专业相一致。
(五)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70分以上;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以上;
5.PETS 4成绩合格;
6.新GRE成绩(近五年)240分及以上;
7.参加我校组织的《2025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280分;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等学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学术水平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近5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北图核心期刊、CSCD来源期刊、卓越期刊(含领军、重点)、SCI(含SCIE)、SSCI等期刊上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至少1篇。
作者排名要求: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最后通讯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二)或第二共同通讯作者的要求卓越期刊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或中科院二区/IF≥5及以上。
2.近5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主持地厅级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科研项目至少1项。
(七)报考导师同意推荐。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zmuzz.zssystem.cn/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10日。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的申请人登录系统报名,并按《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在职临床医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按清单顺序装成册于7月11日前邮寄至我校(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原报名参加我校2025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也需重新报名及提交材料。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请随时在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如果系统提示未通过,请在报名结束前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如果系统提示已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凡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流程。
(四)缴纳费用
1.依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180元/生。
2.缴费流程:待报名结束后,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申请人未缴费的,将视为报名无效;符合报名资格的申请人报名考试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我校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开展复试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英语水平、临床技能及学术水平的考查等。
(二)录取。我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申请人条件、专业水平、招生人数及报考导师情况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若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和文件有更新和调整,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将根据新文件精神另行调整。
七、学习年限与学位授予
(一)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至7年。申请人须全脱产不少于 24个月到学校进行课程学习、临床技能训练和科研训练,其中在导师及临床带教医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临床技能训练,担任不少于6个月的总住院医师。临床技能训练应在我校招生培养单位完成,具体要求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二)学位申请和授予
1.按照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2.通过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并且在有效期三年(自发证之日计算)内。
3.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4.达到国家及学校学位申请与授予相关要求。
八、其他
(一)每位导师每年原则上只招收1名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习资格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处理好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关系,因报考问题引发纠纷,造成不能复试考核、录取的,一切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申请人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他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人,我校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申请人将于新学期开学报到参加课程学习,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看,研究生院不单独通知到申请人本人。原则上学校不向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
(六)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提供各类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七)如在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邮寄时请用顺丰)
邮政编码:530000
联系电话:0851-28643580
联 系 人:雷老师、黄老师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