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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珠海校区,各直属附属医院,各联合培养单位,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57号)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及各院系推荐名额

评选比例为毕业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0%,共134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遵医校办发〔2021〕57号)执行。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3月1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务必按附件3456模板要求完善后打包提交(具体详见附件2系统申报指南)。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拟推荐名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及评选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7日前将系统导出名单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新蒲行政楼410)。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一)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026年遵义医科大学贵州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共29名。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方式

1.评选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参评2026届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须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并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以上奖励”指的是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不包括其它)。

2.评选流程:3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单位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同学在研工系统中提交申请,同时辅导员、学院按流程完成审批;

3.学校奖贷委员会讨论:4月7日前,学校奖贷委员会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论文送审情况和研究生的综合表现推荐,拟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下文表彰。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下文表彰。

三、评选及填报材料要求:

(一)严格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二)合理引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的激励导向作用,综合考虑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多方表现,兼顾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使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等表现较好的研究生获得荣誉。

(三)申请及填报材料要求。本次评选为个人自愿申报,

学科/院系根据实际弹性安排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不按要求申报者可不予受理,请大家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登记表双面彩色打印,汇总表、本单位评审报告及公示材料(签字、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单位审批表签章按学科归属院系签署);

四、取消荣誉或者撤销推荐资格情况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材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整个培养环节,若在毕业前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或者撤销荣誉。

1.若被推荐研究生,在论文盲审过程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

2.有其他违规违纪等不适宜被推荐的情况。

3.无论任何原因在首次授位中不能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2026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系统申报指南

          3.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博三填写)

          4.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三填写)

          5.支撑材料目录

          6.申报承诺书(申报系统时上传扫描件)

遵义医科大学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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