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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细则》《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方案》要求,为提高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临床技能考核管理,现将有关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6年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应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按培养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轮转培养内容,且出科考核成绩合格。

二、组织形式

临床技能考核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学院集中进行考核,并按照《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细则》(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研究生院全程督导。

三、考核重点

1.能独立规范地诊治本专科常见多发疾病和某些疑难重症。

2.能够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具有疾病预防的观念和科学的临床思维能力,能做出合理医疗决策、规范完成本专科临床技术操作。

3.临床工作水平达到本专业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同年资专科医师水平,能独立承担临床研究,并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四、考核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依据考核工作的要求,认真对博士研究生参加考核资格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核工作的实施并上报相关信息及材料,考核结束后及时上报考核成绩,并加强审查及监督,保障成绩的真实性。

2.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充分了解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的要求,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督促研究生加强临床实践工作,按要求参加考核。

3.博士研究生应加强临床实践训练,诚信参考。若上交虚假材料或发现抄袭现象,将根据学术诚信相关规定处理。

4.临床技能考核须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应在单位官网发布正式通知)。

5.考核时间地点确定后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临床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安排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以便安排督导(附件3)。

五、考核成绩评定及材料报送

1.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70分(含)以上为合格。临床技能考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预答辩及盲审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学年可申请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视为临床技能考核不通过,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延期、结业或退学。

2.请各培养单位/学院于2026年15前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成绩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附件4)、考核过程照片3-5张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人:穆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0851-28643581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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