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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的通知》,结合学校学位授权点变化情况,对任期已满的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及分委员会进行换届,并增加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一)研究生教指委主任委员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在校领导兼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人选由各学位点推荐的分委员会名单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研究生教指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研究生教指委的日常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

二、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由7-17人组成(须为单数),任期3年,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3人,秘书1人。

(二)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有一定的研究生教学和管理经验。

3. 应为在岗研究生导师。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家。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三、推荐程序

各一级学科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由各学位授权点组织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珠海校区和各二级院系认真组织个人填写《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联系邮箱:459210965@qq.co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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