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 31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将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名额下拨至我校,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3〕27 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博士);
二、名额分配
1.硕士研究生46名;
2.博士研究生1名;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具体在学研究生人数及摸底情况,采用定额推荐和差额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各培养单位可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学科/专业情况具体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评选办法及程序
具体参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3〕27 号)文件规定执行。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严格按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具体要求自行申请,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
2.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须差额参评的各培养单位请务必做好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核,并确保各项量化计分准确无误,定额分配的各培养单位评选结果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以下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批。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报贵州省教育厅。
三、相关日程安排
11月13日前报送研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11月15日前完成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11月20日前完成校长办公会审批;
11月20日报送贵州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做好差额参评学生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核,并确保各项量化计分准确无误。相关计分项目支撑材料请扫描为电子版PDF文档(命名:培养单位+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zyyanjiusheng@163.com。
2.报送材料: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量化评分表(电子版)、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获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评审报告(纸质版)。
2.本次国奖评选属于追加名额第二批评选工作,根据原通知评选产生并完成公示的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继续有效,无需再次申请。
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