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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3〕7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42名,博士研究生1名;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具体在学研究生人数采用定额推荐和差额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具体要求自行申请。申请者须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申报承诺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材料于9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科。

(3)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校长办公会审批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报贵州省教育厅。

备注:博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资格

审核并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在读人数的1/10,在读人数不足5人的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至多推荐1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文件的宣传解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关注度高、影响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文件解读,政策宣传,做好教育引导。

(二)严格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评选推荐。原则上各培养单位定额推荐的同学将不再进行二次审核讨论。

(三)合理引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综合考虑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多方表现,兼顾学科发展和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使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

(四)规范报送。各培养单位请合理安排申报工作,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为:

1.纸质版材料(除附件1、2外)须按顺序摆放全部提交,若需邮寄材料请选择顺丰并确保在截止时间前收到。

2.电子材料(附件3、4、5、6、7、8、9)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zyyanjiusheng@163.com,邮件请以“培养单位名称+国奖材料”命名。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二填写)

5.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研三填写)

6.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博士研二填写)

7.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量化评分表(博士研三填写)

8.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含研二、研三)

9.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10.申报承诺书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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