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机关第十二党支部在401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2023年10月集中学习,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张必丽主持,研究生院院长宋鸿、研究生院副院长申旭波和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本次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阶段,采用党员同志领学的方式,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干部教育教训工作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相关内容。随后大家根据学习内容,结合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的具体工作展开积极讨论。自学阶段,采用党员同志利用工作之余,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最后,机关第十二党支部书记姚新生总结讲话:就今天学习的内容结合部门的工作实际,下一步要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完善办事流程,推动“我为导师、研究生办实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和优化办事程序。
审核:张必丽、姚新生
撰稿:穆懿
摄影:成文洁